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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重申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及发布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及附属医院教职工:

教育部经责审计组对我校检查发现,仍有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尚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导致我校公务卡使用率偏低。

为了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经济活动支付业务,提高支付透明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发布《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再次重申凡属我校《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资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中列示的财政资金项目均应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2)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办法明确了特殊情况未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销流程。

各单位如仍有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携身份证复印件来财务处填报《公务卡申请表》,收到银行寄发的卡片后及时提交《公务卡绑定申请表》。

 

财务处

2018年9月13


 

 

附件1

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资金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校内部门预算

校级教育课题

校级党建课题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

 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专项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仅限2018年(含)以后拨款,不含以前年度拨款项目)

 捐赠配比专项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

 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经费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

 教育领域对港澳台开展工作经费

 亚洲区域(东盟)中医临床短期培训班

 来华留学教育经费

其他教育部司局级项目

国家“万人计划”

注:项目清单根据国家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2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8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09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0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1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2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3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5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附件3

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特殊事项审批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财务编号

 

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

                              

充分说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理由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主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审批制,无需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批。

 

发布日期:2018-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