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师生办理劳务报酬报销业务,我处拟试行将劳务报酬与其他日常报销业务合并,取消劳务报酬专岗。自2018年9月3日起,广大师生可在任意财务报销窗口办理劳务报酬报销业务。每月办理时间仍为每月1日至20日,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请广而告之。
财务处
2018年8月31日